美国正拟定CLARITY法案,加大稳定币监管

美国正拟定CLARITY法案,加大稳定币监管

2月2日,美国白宫召开了一场会议,邀请银行业和加密行业的贸易组织代表,就稳定币是否可以向持有人支付收益展开讨论,相关意见将为《CLARITY 法案》的立法提供参考。

《CLARITY 法案》试图根据稳定币的功能和风险进行分类,同时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之间划清界限。尽管向稳定币持有人支付收益在表面上看似简单,但争议持续升温。

花旗分析师指出,《CLARITY 法案》的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坏情况下可能被推迟至 2026 年之后,但也不排除仍有机会在今年通过。

争论的核心在于银行与加密机构之间的立场分歧。银行方面敦促立法者阻止类似“存款利息”的稳定币奖励机制,认为这可能加速存款外流,并对信贷创造能力形成压力。

加密企业则反驳称,在高利率环境下,收益已成为用户的基本预期,若全面禁止,可能迫使创新流向海外,同时巩固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地位。

由于美元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美国的监管选择不仅影响本土市场,也可能对全球数字金融产生放大效应。

与美国的激烈讨论形成对比,欧洲和亚洲多地已对稳定币的定位作出更明确的监管安排。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在设计上强调规则清晰而非监管试验,将加密资产区分为资产参考型代币、电子货币型代币等类别,并明确禁止具有支付属性的稳定币向持有人支付利息。

在 MiCA 框架下,大多数法币稳定币被视为资产参考型或电子货币型代币,收益功能被要求转移至基金、证券等传统投资产品类别中,并接受更明确的信息披露和审慎监管。当稳定币规模达到“重要性”门槛时,其监管强度也将随之提升。

欧盟的监管逻辑在于,支付创新并不需要向持有人提供收益,而收益应当存在于消费者已认知为承担风险的投资工具中。

亚洲方面,香港采用以牌照为核心的监管模式,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监管稳定币发行人,并计划最早于 2026 年初发放首批稳定币牌照。在该框架下,获牌发行人可在监管条件下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回报。

然而,报道称中国内地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要求相关企业暂缓推进稳定币项目。

在中东地区,阿联酋已推出《支付代币服务监管框架》,明确禁止支付型代币向持有人支付与持有时间相关的利息或其他利益,同时对算法型稳定币等高风险设计施加限制。这一做法与全球趋势一致,即将稳定币定位为结算工具,而非储蓄或投资产品。

英国则采取相对审慎的“观望”策略,并引入宏观审慎工具来应对稳定币规模化应用的潜在风险。虽然英国并未明确禁止稳定币支付收益,但若某一稳定币在功能上接近集体投资计划或吸收存款产品,将触发额外的牌照和监管要求,从而在制度上限制其扩张路径。

整体来看,全球各地的监管选择正在形成一个多层次、差异化的全球稳定币监管格局。清晰而一致的规则有助于降低法律不确定性,推动区块链技术的更广泛应用;而政策碎片化则可能导致市场分割,并将创新推向监管最宽松的地区。

随着稳定币不断成熟,其最终被界定为数字现金、混合型金融工具,还是受监管的投资产品,将直接决定其在跨境支付、流动性管理以及更广泛金融科技生态中的角色。市场参与方普遍认为,美国最终的监管立场,仍可能成为其他经济体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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