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税务总局澄清线上交易加税传言

印尼税务总局澄清线上交易加税传言

垚锋获悉,最近两天社交媒体上有消息称,从11月9日开始,印尼所有线上交易都要新增税款,过往交易还需要补税。针对这一传言,印尼税务总局(DJP)发言人Inge Diana Rismawanti已公开作出澄清。

税务总局说明,11月9日推进的,只是境外数字交易增值税代征系统SPP-TDLN的适用范围扩容,并不是新增税种,印尼现行增值税税率依旧维持11%不变。这套系统依据财政部第49/2026号条例落地,早在今年9月25日就已经启动试点,征收对象限定为跨境数字商品与数字服务,像软件、流媒体、云服务、数字订阅这类品类。

征税范围只覆盖原本没有通过电子贸易PMSE机制代扣过税费的交易,不会重复计税。个人银行转账、普通汇款以及家庭之间的资金往来,本身不在征税范围内。

首批承担代扣代缴职责的机构,包含BRI、Mandiri、BNI、BTN、BSI这五家印尼国有银行,还有LinkAja支付平台。税款会由这些支付渠道在交易结算环节直接代扣,境外商家定价时需要把印尼增值税纳入报价,商家实际收到的款项会相应减少。税务总局特别提到,搭建SPP-TDLN只是一套征管工具,用来补齐之前难以监管的跨境数字交易税源,不会对全部线上交易征税,也不会追溯过往交易要求补税。

另外还有一项已经落地的政策,是所得税第22条(PPh Pasal 22)代扣规则。按照要求,2026年11月1日起,Shopee、Blibli、Tokopedia、Lazada等指定本土电商平台,要对平台内本土卖家的交易,按交易额的0.5%代扣所得税,不少平台早在10月就已经陆续上线这套机制。这笔税费从卖家的营收里扣除上缴,不是向消费者额外收取的费用,也不适用于全部线上交易。年营收在5亿印尼盾以内的个人卖家,提交相关声明后可以享受豁免。

简单来说,网上流传的说法混淆了两套政策,刻意放大了影响。印尼税务总局这次发声,就是为了纠正“全线加税、追溯补税”的误读。两项政策都有明确边界,分别针对特定跨境数字消费和平台卖家营收,规则里也设置了机制规避重复征税。

作者✎ TEN/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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